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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排期表A与表B:递交日期与最终行动日期

2026-10-05

美国移民排期表A与表B:递交日期与最终行动日期

美国国务院每月发布的签证公告里有两张表,表 A 是最终行动日(Final Action Dates),表 B 是递交申请日(Dates for Filing)。两者的分工可以直接记住:表 A 决定案件什么时候可以被最终批准或者安排移民签证面谈,表 B 决定优先日已经接近的人能不能提前递交 I-485 调整身份申请。表 B 并非每月都开放,当月用哪一张,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公告发布后另行说明。

理解这两张表,是判断自己该不该动手递交材料的前提。下面先讲机制,再讲读表时容易出现的误读。

两张表分别管什么

表 A 上的日期是最终裁定日。只有优先日早于表 A 上对应类别与出生地的截止日,案件才能进入最终批准环节,或者被安排移民签证面谈。也就是说,表 A 决定了什么时候真正拿到结果。

表 B 上的日期是递交申请日。它衡量的是能不能先把 I-485 递进去、进入等待队列,同时申请工卡与旅行证。对于排期较长的类别,能不能用表 B 提前递交,往往意味着能否早一步拿到工作许可与出入境便利。

需要明确一点:表 B 的日期通常比表 A 更靠后,因为它代表的是可递交的门槛,而不是可批准的门槛。递交了不等于获批,两者之间仍然隔着表 A。

还有一点需要区分:表 A 与表 B 只适用于需要排期的类别。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与未满二十一周岁的未婚子女属于直系亲属,本身没有年度名额限制,不受这两张表约束,流程按申请受理顺序推进。

为什么会有两张表

设立表 B 的初衷是让申请流程更平滑。移民名额按财年发放,如果把所有申请都压到优先日到期才递交,会出现集中审理与等待期过长的问题。允许优先日接近的人提前递交,一方面让申请人能更早获得工作与旅行方面的过渡安排,另一方面也让审理机关可以提前完成材料核对。

因此,两张表不是二选一的替代关系,而是同一套名额制度里的两个关口:先过表 B 进入队列,再过表 A 拿到结果。

从结果看,两张表的组合还会影响家庭成员的安排。主申请人的优先日一旦满足递交条件,随行家属通常可以同时递交,进而一起获得工作与旅行的过渡资格;若当月只能等表 A,家庭的整体节奏也会随之推迟。

USCIS 每月决定用哪一张

国务院负责发布公告,但具体到调整身份(I-485)的递交,用表 A 还是表 B,由 USCIS 在每月公告发布后单独说明。这一说明通常出现在 USCIS 官网的签证公告页面,属于必须与国务院公告合起来看的内容。

以可查到的上一期为例,按国务院 2026 年 9 月签证公告的配套规则,USCIS 当月对职业移民采用表 A 受理 I-485,对亲属移民采用表 B。这个组合并非固定,不同月份可能调整,因此不能用上个月的经验直接套用本月。

对递交 I-485 的实际影响

影响的直接表现是:优先日落在两张表之间的申请人,能否递交取决于当月采用的是哪一张。若当月用表 A,优先日只到了表 B 的人就递不进去;若下月恢复用表 B,又可以递交。这种切换会让时间安排出现波动。

如果优先日尚未达到当月适用的截止日就递交,申请会被拒收并连同费用退回。后果不只是重来一次:申请不算已递交,等待时间不累积;若同时递交的工卡与旅行证一并退回,等待期间的工作与出入境安排也会受影响。因此在递交之前核对当月适用表格,是不可跳过的一步。

与递交时点相关的还有费用安排。按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2026 年费用表,I-485 的申请费为 1,440 美元(邮寄)或者 1,390 美元(在线),14 岁以下随父母申请为 950 美元,该费用已含生物识别费;与 I-485 同时递交的工卡(I-765)与旅行证(I-131)不另收费。这也是不少人希望尽早用表 B 递交的现实原因。

十月口径:财年重置与公告节奏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美国移民体系已进入 2027 财年,年度名额按财年重置。名额重置属于机制上的新起点,意味着新一财年的配额开始发放,但它并不代表任何类别一定前进,也不代表截止日一定后退。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本文撰写时,可查到的上一期公告为国务院 2026 年 9 月签证公告;10 月公告属于 2027 财年首期,在撰写时点尚未发布。因此本文只讲读表机制,不引用任何 10 月的截止日期。10 月公告公布后,应以国务院与 USCIS 官网为准。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优先日与表 A、表 B 的对照,必须锁定在同一个类别与同一个出生地上。同一个月里,不同类别、不同出生地的截止日差异可能很大,跨类别比较没有意义。公告通常在每月中旬前后发布,生效日为次月一日,具体以官网发布为准。

读表时容易出现的三种误读

其一,把表 B 当成可以获批的日期。表 B 只解决递交资格,能否获批仍要看表 A。其二,把优先日理解为递交材料的当天。多数职业移民类别的优先日是劳工证或者 I-140 的受理日,亲属移民类别的优先日是 I-130 的受理日,日期一旦锁定通常不因后续补件而改变。其三,用往年的前进速度推断下一年,排期可能停滞甚至倒退,按月度公告逐期核对才是稳妥做法。

末尾提示一点,任何声称可以通过额外付费加快排期的说法都缺乏依据。排期属于名额分配的结果,个人无法用付费方式改变。涉及身份衔接或者类别选择的复杂情形,部分申请人会聘请专业人士协助评估。

本文引用于: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官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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