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4 日,国土安全部(DHS)以临时最终规则(IFR)形式启动一项身份登记机制:符合定义的外国政府雇员若非美国公民,其在美出生的子女可登记为合法永久居民(LPR),登记资格追溯至出生日期生效。该规则 9 月 4 日当日生效、适用于 9 月 4 日及之后出生的子女,意见征集截止 10 月 5 日。但同日稍早,马里兰州联邦地区法院在 CASA, Inc. v. Trump 一案中对相关出生公民权行政令发出了全国初步禁令,DHS 随即明确:禁令解除前,不会把该规则适用于受保护的认证类人群——新规因此处于「已刊发、已生效、但实际执行被按暂停键」的叠加状态。
规则改了什么
现行法规早已允许「外国外交官」子女在美出生时登记绿卡。本次 IFR 的关键动作,是把主体词从较窄的「foreign diplomatic officer」扩大为「foreign government employee」:涵盖获得认证的外交人员、使领馆雇员,以及部分享有豁免权、为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工作的官员;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的除外。登记通过表单 I-485 与 G-325R(生物信息登记表,9 月 4 日新版)办理,审批通过后可将永久居民身份的生效日期记至出生日期。9 月 16 日,USCIS 又刊发了一份更正修正(91 FR 58575),恢复了 IFR 在初次刊发时意外漏删的条款并做了配套修订——对在意操作细节的申请人,核对文本应以 9 月 16 日修正版为准。
禁令划出的暂缓边界
马里兰州联邦地区法院的初步禁令,保护对象是 2025 年 2 月 19 日之后在美出生、且因母亲非法或临时合法停留而可能受出生公民权争议影响的儿童认证类。USCIS 官网的提示写得直白:DHS 在禁令获得救济之前,不会对认证类成员实施该 IFR 或 9 月 4 日版 G-325R,以免与禁令冲突;一旦政府拿到及时救济,才会按规则执行。换言之,「可登记」与「可登记且不被叫停」之间,仍隔着一道程序上的门槛。
对身处这条交叉地带的人群——例如使领馆雇员家庭——实务判断要分两步:先确认孩子是否符合 IFR 的主体定义(父母一方为外国政府雇员、非美国公民),再判断是否落入禁令保护的认证类。落入者,短期内申请登记应预期遭遇执行冻结;未落入者,登记通道保持可用。10 月 5 日前,相关各方仍可就规则本身提交意见,最终文本与执行节奏都还有变数。需要留意的还有一层时间口径:规则只追溯适用于 9 月 4 日及之后出生的孩子,此前出生的子女仍按出生时点生效的旧规处理,因此跨 9 月 4 日出生的家庭要分别核对两套规则。
本文引用于: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