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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IS 10月7日调整I-765与I-129邮寄收件地址-30天过渡期至11月9日

2026-10-08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10月7日起正式调整表 I-765(工作许可申请)与表 I-129(非移民工人请愿)的邮寄递交地址。USCIS 在两张表的官方页面挂出 ALERT:凡是走邮寄渠道的申请人,须按"按申请原因分诊"的新版直接邮寄地址(Direct Filing Addresses)投递。为平滑切换,USCIS 设置了30天过渡期——11月9日前(含)邮戳的表格,无论寄到旧地址还是新地址,都会被正常受理;11月9日起只按新地址有效,寄错地址的旧件可能被拒收或退回。

这类调整在USCIS的运营里属于高频但低曝光的动作,实际影响面却很大。I-765 是庇护、假释、TPS 等非移民工卡的核心表单,I-129 则是H-1B、L-1、TN等雇主发起请愿的入口。两张表都是走"按申请原因分诊"逻辑——同一张表,不同原因对应的收件办公室不同。这意味着申请人不能"一张表一个地址"地记,而要按自己的申请类型逐一核对:是庇护首次工卡、TPS重登、还是雇主发起H-1B延期,收件点都会不同。

过渡期的设计值得拆解。30天窗口(10月7日—11月9日)是"任何邮戳日落在该区间内的旧地址件都收",而不是"新地址从10月7日起独占"。换言之,若你现在按旧习惯寄到旧地址、邮戳落在11月9日前,USCIS仍会受理;但若在11月9日之后才盖戳,寄到旧地址就会被拒或退回。电子递交(e-filing)不受这次邮寄地址调整影响——线上申请始终按系统指定端口处理,本条只涉及纸质件。对走纸质件的申请人,稳妥做法是在11月9日前完成重新核对;对临近节点的操作,直接查USCIS官方"Direct Filing Addresses"页面对应你申请类型的最新栏。

与这次收件地址调整同期生效的还有几件事,值得放在一起记。第一,FY2027通胀费调自10月16日起生效(此前10月1日联邦公报已刊),庇护申请I-589年度费102→105美元、假释I-131 1020→1050美元、首张庇护/假释/TPS工卡I-765 560→570美元、TPS I-821 510→520美元,缺费件被拒收;邮戳日落在10月16日之后就必须按新费。第二,I-129 新表版(09/09/26)自11月9日起只收新版,02/27/26旧版在11月9日前邮戳或递交仍可接受,此后拒收。第三,F/J/I固定停留期新规因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9月14日命令(Presidents' Alliance v. DHS,26-cv-13799)被暂缓执行,USCIS 维持使用 08/28/24 版I-539与08/21/25版I-765,不接 09/15/26 新版。

放在更大的背景里看,这类地址调整其实是USCIS近年"收件中心集中化"改革的一环。过去几年USCIS陆续把全国多个区域收件办公室的职能归并到少数大型服务中心,每次归并都伴随一轮Direct Filing Addresses更新。本届政府上任后,纸质件通道被反复强调"仅限必要情形",电子递交被鼓励为默认路径,这次I-765与I-129同步换址,很大程度上是配合收件中心新一轮分工的落地动作。对雇主端来说,I-129走邮寄的情形如今多集中在H-2A、H-3等季节性类别与个别不支持全电递交的请愿类型,H-1B主力已是线上递交,因此这次换址对雇主实际影响有限,但对庇护、TPS、假释工卡的个人申请人影响直接——这一类申请人恰恰更依赖纸质渠道。

给正在走的纸质申请一条实操路径:本周内打开USCIS官网两张表的ALERT页,截图留档;如果申请还没寄出,按新地址寄并保留回执;如果已在途、邮戳落在11月9日前,无需重新寄。任何"新旧版表混用"的情况(比如11月9日后才寄出但用了旧版I-129),USCIS会拒收,此时应重新下载新版重填后再走。

本文引用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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