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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驳掉EB-5延迟诉讼 称没权强逼USCIS加速审理

2026-10-21

华盛顿特区联邦地区法院近期驳回了移民投资者对USCIS拖延审理I-526/I-526E申请的「不合理延迟」之诉,理由是法院没有权力逼移民局加快审查。这一立场并非孤例:同一地区法院十二周前在Rayan v. Mullin案(9月21日,McFadden法官)中,对同一类诉求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而政府恰恰把Rayan案作为自己撤销动议的模板。两案相隔短、事实却走向两端,说明投资者用司法手段施压移民局提速的路径,正处在被反复关闭的窗口。

被反复援引的是一套「去管辖权」组合。核心是第八法典第1252(a)(2)(B)(ii)条的「兜底」管辖剥夺条款,它把凡属国土安全部长裁量范围的「其他决定或行为」一并挡在法院门外;再叠加上EB-5专门条文里那句「部长可以按自己确立的方式与顺序处理申请」,以及I-485调整身份条文里「可依裁量、按自己制定的规则调整身份」的表述。法院的推理链条是:法条里那个「可以(may)」本身就在传达裁量性,而审理节奏正是裁量的核心部分,所以法院无权介入。这一读法得到第五、第十一巡回的同类裁定支撑。

但同院内部并非铁板一块。六月由Bates法官裁的Perez Correa Camarena案,面对几乎相同的事实——墨西哥籍、约八十万美元投入区域中心、I-526E已悬空近两年——明确认定法院有管辖权,政府12(b)(1)撤销动议被驳回。两任法官对「一个『可以』要溢出多强裁量才算进入兜底条款」的分歧,成为整条线的症结。对政府而言,Rayan是它们手里那张最锋利的牌;对投资者而言,Correa则是最后的指望。

对仍在排队的EB-5投资者,现实判断要务实:诉讼这条路已经明显收窄,「诉一诉、施一施压」的成功率在被连环判例压低。相对有效的替代动作有几条。其一,请本国选区议员的办公室向USCIS提交国会议员质询(congressional inquiry),这是绕开审理瓶颈、促使个案被重新排队的少数低成本通道,有时确实能换来一次状态刷新;其二,持续盯住官方进度、一有RFE(补件通知)就立刻响应,因为拖回应期反而会给拖延加上自己的责任;其三,把资金轨迹、就业创造与合规材料整理成随时可提的完整档案,任何阶段都可能被突然调阅。

更宏观地看,这一串裁定其实把EB-5「时间成本不可控」的结构性风险又往前推了一步。既然法院不给「逼快」的出口,投资者的杠杆就只剩下立法与行政两个方向——比如推动国会重新审视积压,或等待移民局自身的产能释放。在此之前,任何把EB-5规划建立在「审理一定在某个期限内落地」的假设上,都应当下调预期,并同步准备一条身份层面的后备路径,以防审理期被一再拉长。

本文引用于:华盛顿特区联邦地区法院相关裁定(Rayan v. Mullin、Huang v. USCIS等)(官方机构:U.S. District Court, 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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