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能否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美国投资移民对犯罪记录的要求是什么?
说实话,这个问题挺关键的……你可能正盘算着通过EB-5或者其他方式拿美国绿卡,结果突然想到自己早年有过点“小瑕疵”——比如一次轻罪、缓刑、甚至只是被警方问询过……心里就开始打鼓了。那到底有没有希望?

一、美国投资移民的基本门槛:谁可以申请?
咱们先捋一下EB-5投资移民的大前提。你想拿到绿卡,得先是个“合格”的申请人。这里不只是看你能投多少钱(现在是80万或105万美元),还得看你这个人能不能“过得了关”。
美国移民局(USCIS)有一套叫“Inadmissibility”的拒签标准,说白了就是哪些人不能进美国。其中一大类,就叫“犯罪相关不可入境”(Crime-related grounds of inadmissibility)……这可不是随便说说。
二、什么类型的案底会导致被拒?
不是所有“案底”都一票否决,得分情况:
1. 如果你犯的是“道德败坏罪”(Crimes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 CIMT),而且判刑超过一年,那基本就没戏了。常见的比如诈骗、偷窃、故意伤害等。
2. 涉毒犯罪?不管大小,通常都会直接导致不可入境——除非是单纯的个人吸毒(非走私贩卖),还有一点点回旋余地。
3. 严重重罪,比如谋杀、强奸、恐怖主义……这些属于“永远不准进”的黑名单。
4. 还有一种叫“双重犯罪”原则——也就是说,你在国内犯的事,哪怕在当地不算大事,但如果按美国法律算是重罪,那也可能被拦下来。
对了,有些人觉得“只要没坐牢”、“只是行政处罚”就不算事儿……错!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在面谈时会调档案,连治安处罚记录都可能被翻出来质疑。
三、轻微违法真的完全没机会吗?
也不是绝对……要看程度。
比如说,年轻时候酒驾一次,被判了缓刑,之后十年安分守己;或者交通违章被罚了几百块,没有刑事定罪……这类情况未必一定挡路。但必须如实申报,不能隐瞒。
关键是——你要能证明自己已经改过自新,社会危害性为零。这时候,律师写的解释信、社区服务记录、推荐信之类的辅助材料就特别重要。
更关键的是,EB-5虽然不需要像NIW那样论证“国家利益”,但它依然要走国家签证中心(NVC)审核和广领馆面试……到时候人家问起来,你怎么回答?证据链清不清楚?
四、飞际移民怎么做这类案子?
我们接手过不少类似的情况……不回避问题,也不盲目打包票。
第一步,先做内部合规评估,把客户的完整背景摸清楚;然后联系我们在美国的合作律师团队,做初步legal opinion(法律意见书)判断是否存在豁免可能性。
有些情况下,可以用“I-601豁免申请”来争取——前提是你的拒签理由不属于那些“永久禁止”的类别,而且你能证明拒绝入境会给“美国籍或永居亲属”造成极度困难……当然这条路很难,周期也长。
但我们确实帮客户走过成功案例……前提是材料打得扎实,“讲故事”的逻辑要强——不能光说“我错了我悔改”,得用事实堆出来。
所以啊,一句话总结:有案底≠没机会,但风险极高,必须专业应对。“藏着掖着”只会毁掉整个申请,不如坦诚面对 + 找对人处理。
记住,美国移民最忌讳的就是诚信问题。反而老老实实申报+合理解释+强有力支持文件,才有可能闯过去……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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