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4 日,国土安全部(DHS)和司法部(DOJ)定稿了一项改写移民民事罚款操作规则的终局规则(91 FR 65390)。它不新增罚款类别,而是把《移民与国籍法》既有的三块民事罚——拒不服从最终遣返令(8 U.S.C. 1324d(a)(1))、错过自愿离境期限(1229c(d))、非法入境或试图入境(1325(b))——的计算方式和申诉程序,从旧的 8 CFR part 280 整体迁到新的 8 CFR part 281。同一天前后,联邦层面又出两件配套动作,让整个罚款体系同时踩上了「加速征收」和「司法刹车」两条相反的轨道。
先看守规则本身的要点。终局规则相对 2025 年 6 月 27 日的临时终局规则几乎没变,唯一实质调整是:如果当事人能拿出书面证据、证明因邮递延误(非自己可控)错过了 15 个工作日的上诉期限,ICE 可以把这次迟交的上诉视为按期受理,给他一条窄缝。罚则分三档——拒不服从最终遣返令者可高达每天 998 美元、可追溯约五年、上限约 180 万美元;错过自愿离境者默认 3000 美元、区间大约 1992 到 9970 美元;非法入境者每次 100 到 500 美元。申诉对象从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挪到 DHS 体系内的上级官员,这是各方争议的核心程序变化之一。规则列了部分豁免人群:已获批 TPS、DACA、VAWA、T 签证、U 签证者,持有暂缓递解/暂缓行动保护者、未成年人、以及在入境口岸主动申请庇护的人,不落在罚款范围内。通知只用普通信件、只出英文版、不附翻译,扣掉邮递时间实际准备申诉常常只剩一周多。
再讲同时间窗里那件 10 月 26 日的联邦公报通知(91 FR 67325)。DHS 正式「追认」(ratify)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临时规则生效、到 2026 年 10 月 13 日定稿之前,按临时程序开出的所有终局民事罚款,理由是为消除程序瑕疵留下的隐患。它把生效日回溯到每张罚单最初开出的那天,但明确排除了已被上诉推翻、正在上诉中、或已重开撤销的案子。对认为临时规则损害到自己的当事人,留了一条「受损申诉」(prejudice claim)通道:向 ICE 指定邮箱提交,必须包含全名、出生日期、外国人登记号、现住址、现电话、罚单追踪号及发票号,缺一不可;所有申诉须在 2026 年 11 月 16 日前送达 ICE。这条通道不是额外的上诉机制,只用于主张临时规则的损害。
而「司法刹车」来自同一批诉讼的另一线。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 O'Toole 法官此前已叫停这批天价罚单的征收,指程序违法——通知没有写清「为何该罚」,且对「本就岌岌可危」的劳工而言,应对这些罚款足以让他们陷入资不抵债;自 2025 年 1 月执政以来,DHS 已开出逾 10.3 万张罚单、总额约 840 亿美元,其中一人罚单已高达 180 万美元。禁令目前覆盖 2025 年 6 月至 2026 年 10 月之间的罚单,且随诉讼进程可被随时推翻。也就是说,规则在纸面上加速了追缴,法院端却同时按下了暂停键,两条线并行。
给当事人的操作建议,按优先级排:其一,收到任何政府信件先确认是不是罚款通知,搬迁后 10 天内向移民局更新地址,寄旧址的信仍可能被视作有效送达;其二,拿到罚单后立刻梳理完整移民记录,15 个工作日内提异议,若确实被邮递延误卡住,把邮戳等客观凭证附上、申请视为按期受理;其三,持有生效遣返令者可以动议重开旧案,但只递交动议不会自动停计息、停资产追缴,须同时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遣返令、向 ICE 单独书面申请中止计息;其四,若你属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临时规则期间被开过罚单、且认为程序受损,务必在 11 月 16 日前把六要素齐全的受损申诉寄出,逾期通道关闭。
本文引用于:DHS/司法部终局规则 91 FR 65390(8 CFR part 281)、DHS 民事罚款追认通知 91 FR 67325、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相关民事罚单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