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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工作签证规则有变化吗?近期调整方向

2026-11-02

美国工作签证规则有变化吗?近期调整方向

截至 2026 年 11 月初,那笔针对新 H-1B 申请的 10 万美元费用并不收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已明确表态;而 8 月提出的 103,265 美元新规仍只是提案,没有生效日期。真正发生的变化集中在程序层面:一份公告、两份法院裁定、一次上诉,以及把政策期限延到 2027-09-21 的第二次公告。要判断自己受不受影响,只能按时间顺序看,不能只看标题。

现在到底收不收这笔钱

不收。USCIS 的公开说明是目前不收取这 10 万美元费用,已经按常规规则递交、或正在准备递交的申请,不会因为这份公告在窗口被要求补缴(USCIS 公开说明,2026-10)。另一头,国土安全部表示如果相关裁定被推翻,仍计划恢复收取,这说明政策意图并没有撤回,只是执行被挡住了。两句话放在一起,才是完整现状。

时间线从二〇二五年九月的一份公告开始

那一版公告要求对需要在美国境外取得签证的新 H-1B 申请收取 10 万美元,适用对象是走境外领馆程序的新申请人,不是所有 H-1B。公告发布后,多州与相关机构提起诉讼,收费指引随之进入司法审查。企业在当时做出的预案,多数是把境外招聘节奏往后压,而不是立刻准备付款。对已经拿到录用通知、等着走领馆程序的人来说,那两个月的不确定性比费用本身更耗人。

联邦地区法院撤销了实施指引

2026-06-08,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在一起由州政府提起的诉讼中裁定撤销实施该收费的机构指引(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裁定,2026-06-08)。裁定针对的是指引本身,并非公告的效力,这个区别后来反复出现在双方主张里。裁定生效后,境外领馆与境内审理都不再按该指引要求缴费。诉讼主张集中在程序层面:公告绕过了通告评论程序,直接影响了一批按旧规则规划的雇主与申请人。这类程序瑕疵主张,也是后续几份裁定的共同落点。

上诉法院拒绝暂缓,撤销继续有效

2026-07-24,位于波士顿的联邦上诉法院拒绝了政府的暂缓请求,撤销裁定继续有效。暂缓被拒意味着在诉讼推进期间,原来的收费指引不能恢复执行。这一段是二手解读最容易出错的节点,把「拒绝暂缓」写成「终审维持」,两者差得很远,诉讼并未结束。对普通申请人的实际意义只有一个:递件时仍按常规费用走,不必为这笔钱预留资金。

九月的公告把期限延到 2027-09-21

2026-09-18 发布的公告把政策期限延长至 2027-09-21,但没有推翻此前的法院裁定。延期解决的是公告自身的有效期问题,不解决执行障碍。于是出现一个容易被误读的组合:政策名义上还在,期限还更长,钱却依然不收。判断是否轮到自己,看的是提交日期落在哪个时间段,而不是公告标题里的年份。

延期不等于开收。

加州北区的禁令与十月的上诉

2026-09-30,加州北区联邦法院另行发出禁令,禁止在完成通告评论程序之前依据两份公告执行收费。政府随后于 2026-10-09 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并请求暂缓该禁令。到这一步,收费能不能执行取决于法院,而不取决于公告写得多明确。禁令的措辞绑定在程序要求上:在通告评论完成之前,不得依两份公告收费。

8 月那份 103,265 美元的规则只是提案

2026-08-25 提交的一份拟议规则提出,对每份受配额限制的 H-1B 申请收取 103,265 美元,范围包括在境内转换身份的申请。它目前只走到提案阶段,没有生效日期,不产生任何付款义务,还要经过通告评论程序。把拟议规则当成已生效的收费标准,是近期传播最广的一处误读。提案与最终规则之间还隔着公众意见环节与可能的修改,中间任何一步都可能让金额或适用范围发生变化。

常规费用与加急处理没有变

H-1B 的基础申请费、欺诈防范费、培训费照旧按费用表缴纳,加急处理仍是 I-907 的 2,965 美元、15 个工作日(USCIS 加急处理费率,2026-03-01 起)。加急只压缩审理排队,不改变资格标准,也不承诺结果;收到补件通知时计时钟暂停,回复到位后重新起算完整周期。预算表里该留的钱,还是这些常规项,以及可能产生的律师与翻译等第三方支出。

递件当天该核对哪几处

先看 USCIS 新闻稿里关于收费的最新表述,再看拟议规则有没有转成最终规则,最后看自己的案件走境内转换还是境外领馆程序,两条路径适用的规则并不相同。三处都核对完,再决定汇款金额。若雇主由外部机构代办,还应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费用清单,写明每一项对应哪张表格、哪一个依据。任何据「内部消息」要求提前支付这笔费用的说法,都应当先停下来核实。

三种说法需要打问号

一种是「已经开收,赶紧补缴」,另一种是「法院已终审推翻,以后都不收」,还有一种说法是「新规下月生效」。三种说法在时间线上都找不到对应节点:收费目前不执行,诉讼仍在上诉阶段,拟议规则没有生效日期。判断一条消息是否可靠,最省事的办法是看它有没有给出具体日期和法院名称。只写「最新消息」「重大变化」而不给编号的,基本可以直接跳过。

哪些情况不建议按旧计划推进

正在为境外新员工办理 H-1B 的雇主,不宜把「费用一定收」或「费用一定不收」写进年度预算,两种假设都有风险:政策若在上诉中被恢复,未预留资金会直接卡住递件;若继续维持现状,预留的十万美金又白占额度。计划在 2027 财年之后再启动境外招聘的企业,更应把这一项列为待定成本,而不是确定成本。已经通过境内转换身份、延期或变更雇主办理的申请人,本轮争议基本不适用,不必因此调整个人安排,但递件前仍要核对当日公告。凡对方要求先行支付这笔款项、且拒绝出具书面依据的,都应当停下来核实。

本文引用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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