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 F、J、I 类非移民(学生、交换访学者、境外媒体记者)一直沿用的「身份存续期」(Duration of Status,简称 D/S,I-94 上印着「D/S」而非具体到期日)改为「固定入境期」的那项规则,目前仍处冻结状态。联邦法院2026年9月14日作出的全国初步禁令,把该项规则的生效日期(原定9月15日)按下,禁止国土安全部与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实施该规则,禁令有效期至法院进一步发令或作出实体裁判为止。换句话说,今天 F-1 学生与 J-1 交换访学者入境时仍按旧的 D/S 框架处理,I-94 上不会出现固定的「Admit Until Date」。政府方面已就初步禁令向上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案号 26-2112),但上诉本身并不会让规则生效。
要把这个僵持讲清楚,先要看清规则本身会改什么。该规则(联邦公报第 2026-14439 号,规则编号 91 FR 44976)会把「D/S」这种无固定截止的入境方式,替换为一段有明确期限的入境时间:F、J 类一般按 I-20 或 DS-2019 上的项目长度计算,最长4年;I 类媒体记者一般为240天,持中国护照者(不含港澳特区护照)为90天。超过这段固定期限仍想留美者(例如要读完博士、完成 OPT),须向 USCIS 递交 I-539 表申请延长停留(extension of stay),再也不能单纯靠刷新 I-20/DS-2019 的日期来自动延续;学业结束后离境的宽限期也可能从现行的60天缩短到30天;本科一年级在学期间的转学、转专业、转层级将受到限制。
诉讼进展是这条新闻的看点所在。原告由「高等教育与移民总统联盟」牵头,联合 NAFSA、教师美国联合会及其研究生劳工组织、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UAW)等,于2026年8月18日在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案号 1:26-cv-13799)起诉,主张该规则违反《行政程序法》。9月14日,法官 F. Dennis Saylor IV 认为原告有较大概率证明该规则属于「武断恣意」,随即作出全国初步禁令。进入2026年10月末,案件转入「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阶段:双方的交叉简易判决动议于10月30日提交,回复(replies)截至11月2日截止,法官此后随时可能作出实体裁判。这里有两个值得细究的技术点:其一,政府方面10月30日请求法院若认定规则有瑕疵,采「发回而不撤销」(remand without vacatur)的救济方式——即把规则打回给国土安全部修正、而非直接废除;其二,政府还请求把任何救济「狭义限定在具体原告」范围内,而不是全国性的撤销,援引的是 Trump v. CASA 的思路,而原告方坚持撤销是针对规则本身、应覆盖所有人。这两条决定,未来一旦规则部分或全部落地,究竟「谁受保护、保护到何种范围」,将直接取决于判决文本的措辞。
同时,上诉轨道也在推进:第一巡回法院为本案设定了快速日程,政府方开辩稿(opening brief)定于11月9日提交,原告方回应约12月9日,政府回复约12月19日至21日。需要再次强调:呈交一份上辩稿并不改变规则现状,只有法院发令才能改变它。就目前的初步禁令而言,它只是「暂停实施」,不是最终撤销该规则——因此既不能把结论解读为「规则已彻底取消」,也不能解读为「规则即将落地对你生效」。现行有效的仍是 D/S 框架,学生应继续监控自己 I-94 上的标注并留意 I-539 相关页面与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的最新指引。
给在读学生的实务提醒有三点:第一,在法院作出实体裁判前,继续按 D/S 维持身份,行程与换学安排以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DSO)意见为准;第二,若未来规则落地,I-94 上的具体到期日将取代「D/S」,届时需要盯住到期日并在需要留美时提前递交 I-539,时间成为保持合法身份的一部分;第三,本案结局可能对 F、J、I 三类适用程度不一,务必确认自己属于哪一类、受哪一版规则约束。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建议核实官方渠道并咨询执业移民律师。
本文引用于: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Presidents' Alliance v. DHS,No. 1:26-cv-13799)、美国上第一巡回上诉法院(No. 26-2112)、联邦公报相关规则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公开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