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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布10月签证公告:全球EB-2与EB-3排期倒退,印度EB-2和EB-5重新开放

2026-09-30

美国国务院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10月《签证公告》,这是2027财年(10月1日开始)的第一期公告。按惯例,10月公告通常在9月中旬前后发布,但本月直到9月29日才出炉,比惯例明显偏晚,国务院并未解释延迟原因。。本期公告内容在职业移民与亲属移民两条线上呈现出「有的类别前进、有的类别后退」的分化格局,对正在等待排期的申请人来说,递交策略需要根据自己所属类别与国籍逐一核对。

对大多数国家影响最大的变化集中在EB-2类别。9月公告中,EB-2「所有其他地区」(All Chargeability Areas)的最终行动日期还是Current(无排期),10月公告将其倒退至2025年1月1日,即只有优先日早于2025年1月1日的申请人才可能获得绿卡。EB-3多数国家也从2024年9月1日后退至2024年5月15日,EB-3其他工人(Other Workers)则从2022年4月1日退至2022年1月1日。在Dates for Filing(递交表)上,全球EB-2由Current退至2026年3月15日,全球EB-3退至2024年8月1日。国务院的解释是:为把签证签发量控制在2027财年的季度与年度配额之内,必须对部分类别实施倒退,并表示将持续监测需求,必要时再做调整。

理解这一倒退的背景在于,2026财年期间,由于曾被法院叫停的75国移民签证暂停令,许多申请无法签发,全球类别在8、9月公告中一度出现异常前移。随着暂停措施在法律上被撤销、需求恢复正常,新财年分配的名额被快速消耗,国务院因此在本期公告中主动收紧。也就是说,这次的退档并非某个类别突然变差,而是「此前被压住的需求一次性释放」的正常化结果。

对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而言,最终行动日期只有温和前移:EB-1维持在2023年7月1日,EB-2前进一个月至2021年10月1日,EB-3专业/技术工人前进一周至2022年1月8日,EB-5旧制非预留类别维持在2016年12月1日。变化更大的在递交表:EB-3专业/技术工人由2022年1月8日跃升至2024年4月1日,前进超过两年;EB-2由2022年1月1日前进一年至2023年1月1日;EB-1前进七个月至2024年7月1日;EB-5非预留类别前进四年至2021年3月1日。递交表前移意味着更多中国申请人可以立即递交I-485申请并同步申领工卡与回美证,但案件能否获批仍要等最终行动日期追上来。

印度申请人本期是「混合信号」。EB-2印度类别从9月的「不可用」(Unavailable)重新开放,最终行动日期定为2013年11月1日(递交表仍为2015年1月15日);EB-5印度非预留类别也从未开放状态恢复到最终行动日期2023年12月1日(递交表2024年5月1日),较最近一次切线前进了一年七个月。EB-1印度前进三个半月至2023年2月1日,但行业普遍预期,印度EB-2回到2013年的位置是「至少回到5月公告位置」的保守做法,后续仍有进一步前移的空间。EB-3印度两表均维持不变(最终2014年1月1日、递交2015年1月15日)。

亲属移民方面本期总体前进。F2A(绿卡持有人的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多数国家最终行动日期由2026年8月22日前进一个月至2026年9月22日,墨西哥前进七个月至2026年3月22日;墨西哥F2B从2009年2月15日前进至2010年5月15日,墨西哥F1前进八个月至2008年9月8日;菲律宾F4前进九个月至2008年5月15日,印度F4前进约六周至2006年12月15日。EB-4各国家最终行动日期统一维持在2022年12月15日,递交表前进至2023年1月1日。公告同时注明,H.R. 6500法案(2026年9月2日签署)将宗教工人移民类别的授权延长至2026年12月11日。

在递交规则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已确认:10月份,职业移民与亲属移民的境内调整身份申请(I-485)均可按Dates for Filing表递交,而9月份职业类被要求使用最终行动日期表。也就是说,从本月起,只要优先日早于递交表切线,在美申请人就可以递交I-485并申请工卡、回美证,但最终批准仍取决于最终行动日期。EB-5新法下的农村、高失业区与基础设施三类预留签证,对所有国家仍保持Current,但业内普遍提示「无排期」窗口正在随申请量上升而收窄,是否适合递交需结合资金安排与递交时机综合判断。

对申请人的实操建议是:先确认自己适用的表格——若优先日落在递交表切线之内但最终行动日期之后,10月递交可以锁定较早的优先日利用价值并立即获得工卡;若两表都未覆盖,则仍须等待。国务院明确将「持续监测需求并随时调整」,新财年各季度分配节奏(包括4月、7月、10月的季度截止时点)都可能带来排期的二次波动,建议每月公告发布后重新核对,而不是按上月的结论做决定。

本文引用于:美国国务院《2026年10月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相关递交规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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