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的乔治·奥图尔(George O'Toole)法官在"Maria L. v. Mullin"集体诉讼中发布临时禁令,叫停了特朗普政府向未自愿离境的移民征收高达180万美元民事罚款的做法。法官认定,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和国土安全部(DHS)依据的规则"很可能违法"——处罚通知书缺乏针对个人的具体事实指控,且政府2025年7月对罚款程序的"简化"改动没有履行行政法要求的公众通知与评议程序。禁令生效后,2025年6月27日之后开出的罚款在案件审理期间均不得执行;两名具名原告中,一位已获批移民签证并入境成为合法永久居民(LPR),另一位仍滞留境内走法律程序。
这套罚款机制是本届政府2025年1月"保护美国人民免受入侵"行政令的产物。它重启了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与移民责任法》(IIRIRA)中一项长期休眠的条款:在收到最终递解令后"故意"不离开美国的人,政府可征收每日998美元的民事罚款,且可追溯过去最多五年,顶格即约180万美元。此前的历届政府从未动用过这一条款;本届政府把它变成了可规模化的执法工具。据DHS自报,截至今年7月,已向超过10万人开出约840亿美元的罚款。
争议核心在两个程序问题上。第一,ICE惯用固定模板表格批量发函,并不逐案评估当事人的离境迟延是否属于"故意"。本案中两位原告恰恰都是留在境内走合法程序:一位正在调整身份并已获批,一位配合ICE监管令,均不存在"逃避"的主观故意。第二,2025年7月,DHS与司法部(DOJ)联合把罚款程序中的30日异议窗口取消、上诉机制压缩,属于典型的规则制定行为,却没有先走联邦公报的公示与意见征集。奥图尔法官在裁定里写道,原告即便不欠这笔罚款也已经处于"经济脆弱的状态",若强制执行,他们可能面临工资与银行账户被扣押、车辆与房屋被查封、报税记录恶化,乃至未来入境审查中的不利记录;"即便原告最终胜诉,仅仅撤销罚款通知也无法把一切恢复原状"。
需要区分的是:禁令针对的是2025年7月之后的"简化程序"与依该程序开出的罚款;政府理论上仍可依据2025年7月之前既有的旧程序对部分既成罚款继续执行,但本案在法院层面尚未结束——这是临时救济,不是终审判决。原告一方还提出了宪法层面的论证:第五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缺乏实质性的通知、证据与抗辩机会)与第八修正案"禁止过重罚金"条款。DHS未即时回应置评。国会方面,加州参议员帕迪拉(Padilla)与伊利诺伊参议员杜宾(Durbin)今年7月曾联名声讨对"守法移民"的"不当罚款应用",要求DHS与DOJ暂停;本案禁令在事实上部分呼应了这一政治压力。
对受影响人群的实操建议:已收到180万美元级别罚款通知者,先核对通知日期是否在2025年6月27日之后——在这条线后的罚款目前被叫停执行;再检查自己是否属于"留境走法律程序"的类型(如调整身份获批、配合监管、庇护在审),这类情形正是本案判例所保护的对象;有行动能力的,可等待案件下一步程序,但注意法院保留了对旧程序罚款的执行空间。若案件败诉或被上诉推翻,已有10万份既成罚款仍可能被部分恢复执行。
本文引用于: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国土安全部(D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