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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S 拟取消 60 天宽限期:E、H、L、O、TN 类临时工失业后须立即离境

2026-10-09

10 月 6 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公布了一揽子拟议规则调整,其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是打算取消多类工作签证持有者在失业后可享有的、最长 60 天的「自由裁量宽限期」。按照目前的规则,E-1、E-2、E-3、H-1B、H-1B1、L-1、O-1 以及 TN(美墨加协定下的加拿大、墨西哥专业工作者)这几类非移民,以及他们的随行家属,在正式离职后可以在美停留最多 60 天,或停留到自己 I-94 上的授权有效期届满(以较早者为准),用来寻找新雇主、转身份或安排离境,而不会仅因失业就被视为「身份失格」。这个缓冲从 2016 年通过法规引入、2017 年初落地,一直是技术移民「跳槽」或「被裁」时的救命稻草。

DHS 在拟议稿里给出的理由是,取消宽限期能「把非移民身份更紧密地绑定到支撑它的那份工作上」,同时减轻 USCIS 管理宽限期的行政负担。若按拟议稿定案,受影响的人一旦失去支撑身份的那份工作,就须立即离境——除非他另有合法停留依据。国土安全部同时承认,若有人失去身份后仍留在美国,可能收到「出场通知」(NTA),从而被启动递解程序。需要特别强调:这只是「拟议」,公众意见征集从 9 月 11 日算起、到 11 月 10 日截止,最终是否成法、何时生效,还要看法规制定走完流程。在定案之前,现行的 60 天规则仍然有效。

这次并非只动一条。同日公布的拟议稿里还夹着几条。一是学生签证「身份存续期」(D/S)改「固定停留期」的落地被马萨诸塞州联邦地院 9 月 14 日的初步禁令叫停(Presidents' Alliance v. DHS,案号 26-cv-13799),法院认定该规则「很可能任意且反复无常」,暂缓了 9 月 15 日原定的生效日;在判决最终落地前,F、J、I 三类仍沿用 D/S 老框架。二是 F-1 国际学生「选择性实习训练」(OPT)可能加征高额费用,正由白宫管理预算办公室(OMB)复核,DHS 10 月 7 日另文公布拟议,初申 7 万美元、延期再加 3 万美元。三是 PERM 劳工认证的劳动力市场测试要求拟进一步收紧。四是自 10 月 1 日起,TN/TD 与 I 类(外国媒体记者)签证申请人在美国领事馆将上线新的「线上活动审查」。

对具体人群的直接影响是即时的:H-1B 持有人在「被裁员或项目结束」那一刻,命运会大不一样。当前规则下,新雇主的 I-129 只要在 60 天窗口内被 USCIS 收到,申请人就能靠「可携性」条款开始新工作、无需等到批准;H-4 家属的工作许可(EAD)也随主身份同步保住。若 60 天取消,家属的合法停留将与主申请人最后一天的工作直接挂钩——一位印度裔前官员 10 月 7 日公开敦促印度外交部长在 11 月 10 日截止前正式反对这一拟议,要求「仅作前向适用 + 给过渡期 + 在休斯顿总领馆设法律援助台」。在定案前,最稳妥的做法是:确认失业的确切「最后一天」,核对两口子 I-94 的到期日,把新雇主或身份转换的申请赶在缓冲期结束前递交,别等窗口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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