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配额的分配规则:各类别多少名额
美国绿卡名额先按两大类切开:亲属类年度全球下限 226,000 个,职业类基数 140,000 个,任一出生国的用量不得超过两类合计的 7%(美国国务院,2026-10)。职业类内部再按法定比例分给 EB-1 到 EB-5 五个类别,其中 EB-3 的「其他工人」另有不超过 10,000 个的上限。这些数字是年度总量的框架,不等于某个人什么时候能拿到绿卡。总量与个人时点之间,还隔着一张每月发布的排期表。
亲属类 226,000 是下限,不是定额
亲属类 F1、F2A、F2B、F3、F4 五个类别共享一个年度总量,法定下限是 226,000 个。写「下限」而不是「定额」,是因为这一数字要结合前一财年的签证签发情况推算,某些年份实际可用数额会高于 226,000。下限的作用是保底:即使推算结果偏低,亲属类也不会低于这条线。亲属类与职业类也不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池子,亲属类用不完的部分会流向职业类,反向不成立。
职业类基数 140,000,可吃上一财年的剩额
职业类的基数是 140,000 个,同样不是硬性上限。上一财年亲属类没有用完的名额,按规则会补充进职业类,因此个别年份的实际数额高于 140,000。这解释了为什么同一类别的排期有时推进较快、有时连续几个月几乎不动:供给端多了一笔,截止日就能往前挪。反过来,亲属类需求旺盛、名额提前用尽时,职业类也拿不到这笔补充。
7% 的国别上限怎么折算成具体个数
任何一个出生国的用量不得超过两类合计的 7%。按 140,000 的职业类基数折算,单一出生国约 9,800 个职业类名额;按 226,000 的亲属类下限折算,约 15,820 个亲属类名额。这条上限按出生国计算,不看现在的国籍,也不看居住地。对出生人数众多的国家,7% 就是排队变长的主要原因:总量在涨,分到该国的份额却被固定在这一比例上。
职业类内部:三个类别各约 28.6%
140,000 个职业类名额在内部按法定比例切分,EB-1、EB-2、EB-3 各约 28.6%,三者合计约占 85.8%。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职业类名额集中在这三个类别,EB-4 与 EB-5 分的是剩下的部分。比例是固定的,但每类一年实际能发出多少,还取决于该类需求与审理进度。某一类名额用尽时,该类截止日就停住,余额不会挪给别的类别。
EB-4 与 EB-5 各约 7.1%,其他工人单列封顶
EB-4 特殊移民与 EB-5 投资移民各约 7.1%,两者合计约占 14.2%。EB-3 之下另有一个单列的「其他工人」子类,上限不超过 10,000 个,不与 EB-3 的专业与技术工人混算。子类单列的意义在于封顶:即使 EB-3 整体还有余额,「其他工人」也不能突破这 10,000 个。这也是「其他工人」截止日长期靠后的结构性原因,与申请量大小关系不大。
名额是年度总量,排期是月度进度
名额回答的是「这一年一共发多少张」,排期回答的是「排到哪一天的人可以往前走」,两者不是一回事。名额由法定公式与上一财年结余决定,排期由国务院每月根据需求与剩余名额发布(美国国务院,2026-11)。名额没用完,不代表某个人的截止日会立刻前进;名额用完了,截止日则可能停住甚至后退。把两个概念混在一起,就会得出「今年名额多所以我更快」这类不成立的推论。
11 月公告的推进,反映的是名额释放节奏
2026 年 11 月公告提供了一个可对照的样本:家庭类 F1、F2B、F3、F4 的全球与中国截止日均前进约一年,职业类 EB-2 全球前进三个月。本月 150 个单元格无一倒退,也没有类别显示为不可用(美国国务院,2026-11)。这种推进不是审理变快的信号,而是新财年名额重新分配后,国务院按需求把截止日往前放的结果。同一份公告里,中国大陆出生的 EB-2 与全球口径仍隔着很长一段距离,说明国别上限的作用没有因为总量释放而消失。
名额用完,截止日就停到下一财年
财年从 10 月 1 日起算,名额在财年内用完,该类别的截止日就停在原地,等待下一财年重新分配。所以每年秋季的公告常出现集中前进,春季之后进度可能明显放缓,这是名额消耗的自然节奏。对申请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时候递交」与「什么时候能拿到」之间没有固定换算关系。把递交时间当成预测依据,容易在排期停滞时做出错误判断。
三种说法经不起核对
一种常见说法是「名额没用完就一定能批」,实际上名额只是总量,个案还要过审理、面试与背景核查。另一种是「换个出生国就能插队」,7% 的上限按出生国计算,出生国无法通过改变居住地来改写。还有一种是「职业移民不设总配额」,140,000 的基数与 7% 的国别上限都是法定框架。风险在于把年度名额当成短期时间表来做决定,例如据此安排离职、租房或子女入学,一旦排期停滞,这些安排都会落空。
哪些情形不适合按年度名额做短期规划
排期已接近截止日的申请人,不适合把「新财年名额释放」当作确定的时间点,公告只按月发布,不预告下一个月。依赖单列余额的申请人,例如 EB-3 的「其他工人」,受 10,000 个上限约束,推进节奏与 EB-3 主体并不同步。出生在排队人数众多国家的申请人,受 7% 上限约束,总量增加带来的改善有限。需要在一个固定日期前完成身份转换的人,应把排期波动当成常态预留缓冲。年度名额仍然是有用的框架,但它回答的是总量,不是个人的时点。
本文引用于:美国国务院